机关各党支部、离退休处: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教职工队伍建设,激发教职工的责任心和事业心,表彰鼓励做出突出成绩的教职工,根据学校《关于评选表彰2024-2025学年校先进工作者的通知》要求,现就机关(含离退休工作处)2024-2025学年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按照《浙江财经大学机关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浙财大机党〔2025〕9号)执行(以下简称办法)。
二、评选对象和名额分配
1.先进工作者在学校工作满2年(2023年8月31日前进校)的机关各部门及离退休处在岗教职工(含人事代理和人事派遣)中评选产生。
2.机关(含离退休工作处)2024-2025学年先进工作者评选总名额为17名。根据办法规定,各部门2025年8月31日在岗人数 (不含中层干部,以人事处数据为准)与学校评选比例(8%)相乘后大于“1”的,原则上应评选出1名先进工作者。各部门在每个聘期(4个学年)内,原则上应评选出1名或1名以上先进工作者。
3.当年已推荐为校优秀教师的,不再推选为校先进工作者。
三、工作要求
1.各党支部、离退休处于11月28日(周五)下班前,推荐1名先进工作者候选人,在《浙江财经大学机关先进工作者申报表》中填写上一学年个人完成的最有代表性的工作,总字数不超过200字,经部门盖章后交至机关党委,同时将电子材料发至机关党委邮箱jgdw@zufe.edu.cn。
2.机关党委评选表彰工作小组审核推荐材料,确认推荐资格,从中择优选取17名推荐人选,经机关党委会审定,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人选先进事迹材料报学校审定。
联系人:张小燕 联系电话:87557075/88075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机关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
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机关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中共浙江财经大学机关委员会
2025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