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断提升机关党建工作质量,根据《浙江财经大学关于推进党的建设与事业发展深度融合的实施意见》(浙财大党〔2025〕88号)《浙江财经大学机关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浙财大机党〔2024〕5号)要求,现就2025年度机关党支部党建工作考核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机关各党支部。
二、考核内容
党建工作考核相关内容详见《浙江财经大学机关党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办法》(附件1)。
三、考核办法
考核采取日常基础工作考核、加减分和年度述职评议结合的方式进行,日常基础工作考核和加减分占总成绩的50%,年度述职评议占总成绩的50%。
日常基础工作考核,包括各支部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以及“红色根脉”系统填报、党费收缴使用等情况。加、减分项由党支部自行申报,机关党委负责统计、审核。
2025年度机关党支部述职与1月下旬学校年终部门述职同步进行,实行“一次述职、分别评分”。机关各部门述职内容应包括推进党支部建设与事业发展深度融合方面的工作。由校领导、二级党组织书记和教师党代表等组成的考评小组对机关各支部打分。
四、考核结果
考核成绩报机关党委会审议,按照“优秀”不超过30%的比例确定最终考评结果,并按照乘数计分法纳入学校综合考核。
五、有关要求
各党支部对考核工作要高度重视,坚持问题导向,认真总结推广党建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营造党建引领事业发展的工作氛围。
请各支部于2026年1月9日(周五)下班前,将党支部年度工作总结(格式参考附件2)报送机关党委,字数控制在1500字以内,重点突出党建引融事业发展的做法、路径和成效等。
邮箱:jgdw@zufe.edu.cn
联系人:张小燕 87557075/88075。
机关党委
2026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