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党支部:
为表彰教师在教书育人、科研育人、服务育人工作中涌现出来的爱岗敬业、为人师表、无私奉献的模范事迹和先进典型,根据学校《关于评选表彰2024-2025学年优秀教师的通知》,现就机关优秀教师评选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原则、条件
按照《浙江财经大学优秀教师评选表彰办法》(浙财大〔2025〕275)执行(以下简称办法)。
二、评选表彰对象和名额分配
1.评选表彰对象为人事关系在机关部门且在学校工作满2年(2023年8月31日前进校)的在岗教学科研人员。
2. 优秀教师包括教学标兵、科研标兵和社会服务标兵三类,机关推荐单项标兵人数不超过2人,总数不超过6人。全校各单项标兵人数不超过10人。
3.各党支部可择优推荐优秀教师单项标兵各1人,总数不超过3人。
三、评选推荐时间要求
1.9月18日-9月22日,各党支部按照评选办法进行推荐,将《优秀教师申报表》报至机关党委。
2.9月23日-9月26日,机关党委按照评选的原则、条件、名额,经过民主程序产生正式推荐人选,整理优秀教师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材料,并公示3天。
3.9月27日-9月30日,机关党委提交推荐过程材料和优秀教师推荐人选汇总表到人事处。
联系人:张小燕 联系电话:87557075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优秀教师评选表彰办法
附件2:优秀教师申报表
中共浙江财经大学机关委员会
2025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