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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15 点击: 来源:

机关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全国全省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精神,激励广大党员大力弘扬“六干”作风,加快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根据学校《关于开展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推荐工作的通知》,现就机关组织开展“两优一先”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评选范围

(一)优秀共产党员:主要应为基层一线教职工党员,机关党委可推荐12名优秀共产党员。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从基层党务干部中产生,优先考虑全国全省“双创”项目培育单位负责人、全省“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全省高校“最受师生喜爱的书记”入围对象等。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从近两年党建工作述职结果有一年达到考核优秀的党支部中产生。

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人选不交叉,学校党委和副校级及以上党员干部一般不推荐,机关党委至多可推荐2名中层干部;近五年已被授予全省高校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及以上党内荣誉称号的,一般不重复推荐。

二、评选流程

1.推荐:各党支部在充分征求各基层党支部和党员群众意见的基础上,推荐1名优秀共产党员候选人,视情推荐1名优秀党务工作者,根据推荐评选条件视情申报基层先进党组织,确定推荐名单报机关党委。

2.审核与推荐机关党委将按照评选推荐条件,对各党支部推荐的初步名单进行审核,并召开党委委员会会议,集体讨论确定推荐名单报党委组织部。

3.学校评审:由学校成立评优推荐小组,由相关校领导、党委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二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部分党代会代表或教师党员代表等组成。小组进行评选确定学校“两优一先”建议名单。

4.决定:建议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确认无异议后提交学校党委会讨论审定。获得校级“两优一先”的党员和基层党组织,经学校党委讨论审定可优先作为省高校两优一先推荐人选。

三、工作要求

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严把标准,把真正优秀的先进典型选出来,切实发挥榜样的示范带动作用。要加强宣传引导,使推荐过程成为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过程,努力营造创先进争优秀的浓厚氛围。

请各党支部被推荐对象填写《推荐和审批表》(附件1),并于2025年5月19日前完成报送,电子版打包汇总后发机关党委杨畅处。

联系人:杨畅,电话:86735187。

附件1:《推荐和审批表》

机关党委

2025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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