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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关于组织机关教职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11-07 点击: 来源:

机关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教育和引导广大基层党员、干部充分认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省委组织部关于《组织开展科级及以下干部、党员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培训的通知》(浙组通〔2024〕28号)以及学校《关于组织开展基层党员干部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集中培训的通知》要求,结合机关实际,现就有关学习要求和安排,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及内容

全体管理服务人员。学习“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沈传亮同志讲授)、“发挥经济体制改革牵引作用,全面推进各领域改革”、“加强党对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领导”3门视频课程,可结合实际开展研讨交流。

相关视频课程可通过共产党员网(https://www.12371.cn/special/esjszfd/kj/)登录观看。

机关中层以上干部由学校统一组织。

二、培训计划与安排

各支部要精心安排部署,结合“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多种形式,从11月11日开始,截止至12月10日每周安排半天,开展集中学习和研讨交流。

三、培训要求

各支部要把本次培训作为加强党员干部基本培训、推进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贯彻的重大任务和重要举措,明确职责任务,做到应训尽训。请各支部于12月10日前完成培训工作并将相关新闻报道、照片等上报至机关党委。

联系人:杨畅 联系电话:0571-86735187

中共浙江财经大学机关委员会

2024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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