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党支部、离退休处党总支:
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教职工队伍建设,激发教职工的责任心和事业心,表彰鼓励做出突出成绩的教职工,根据学校《关于评选表彰2023-2024学年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及《浙江财经大学机关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现就机关(含离退休工作处)2023-2024学年先进工作者评选工作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1.教职工近三年有一次及以上年度考核为优秀或近三年有一次及以上在民主评议党员中被评定为优秀。机关中层干部不参与教职工先进工作者评选。
2.其他评选条件按照《浙江财经大学机关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执行。
二、评选名额
1.机关(含离退休工作处)2023-2024学年先进工作者评选总名额为16名。
2.部门岗位编制数(不含中层干部,以人事处数据为准)与学校评选比例(8%)相乘后大于“1”的,原则上每学年应评选出1名先进工作者。
3.各部门在每个聘期(4个学年)内,原则上应评选出1名或1名以上先进工作者。
三、工作要求
1.各党支部、离退休党总支于6月13日(周四)下班前,推荐1名先进工作者候选人,在《浙江财经大学机关先进工作者申报表》中填写上一学年个人完成的最有代表性的工作,总字数不超过200字,经部门盖章后交至机关党委,同时将电子材料发至机关党委邮箱jgdw@zufe.edu.cn。
2.机关党委评选表彰工作小组审核推荐材料,确认推荐资格,从中择优选取16名推荐人选,经机关党委会审定,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人选先进事迹材料报学校审定。
3.推荐人选材料实行个人网上申报,推荐人选本人登录一站式服务大厅“浙江财经大学先进工作者或优秀教师申报”在线申报——提交部门审核——教师工作部审核后——机关党委统一打印盖章,汇总整理,同推荐过程材料一并交教师工作部审核汇总,报学校会议审定。
联系人:张小燕 杨畅 联系电话:87557075/86735187
附件1:浙江财经大学机关先进工作者评选办法
附件2:浙江财经大学机关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中共浙江财经大学机关委员会
2024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