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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人事处《关于评选表彰2O12-2O13学年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6-09 点击: 来源: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

    为进一步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激发教职工的责任心和事业心,鼓励在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教职工,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2-2013学年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原则、条件参照《浙江财经学院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浙财院[2006]255号)文件执行

    二、评选表彰名额分配

    经学校研究,2012-2013学年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评选以各党总支(直属支部)为单位进行。以各党总支(直属支部)5月31日在岗人数(中层干部除外)为基数,评选比例为10%,四舍五入取整数确定表彰名额。中层干部不参加评选。各教学研究单位党总支(直属支部)先进工作者原则上限报1人。2012-2013学年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名额核拨表,见附件2。

    其他部门的评选工作由机关党总支负责,具体工作由机关党总支另行布置。

    三、评选表彰时间要求

    1.6月6日-21日宣传发动、产生表彰推荐人选。按照评选的原则、条件、名额,经过民主程序产生正式推荐人选,整理推荐人选的先进事迹材料,并公示3天。

    2.6月24日-6月25日各党总支(直属支部)提交推荐过程材料(包括推荐民主程序过程和公示结果)和推荐人选材料到人事处(行政楼304)。人事处审核汇总后,报校长办公会议审定。

    3.9月10日左右,在学校教师节大会上对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进行表彰。

    联系人:张光先,电话:87557038

 

附件:
        1.《浙江财经学院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办法》(浙财院[2006]255号)

        2.2012-2013学年优秀教师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名额核拨表

        3.浙江财经大学优秀教师申报表

        4.浙江财经大学先进工作者申报表

 

      人事处

二○一三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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