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党支部:
为了进一步完善和加强机关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和机关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中共浙江财经大学委员会关于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浙财大党〔2020〕19号)的有关规定,经机关党委委员会议研究,决定于5-6月集中开展机关党委所属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围绕学校“双一流”建设,牢固树立“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工作理念,全面加强党支部建设,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创建“政治坚定、业务过硬、作风优良、务实担当”的模范机关贡献支部力量。
二、组织领导
机关党委所属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是在校党委统一领导、党委组织部指导下,由机关党委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为顺利完成此次换届选举工作,成立机关党委所属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朱旭明
成 员:范建锋 郑纪达 杨剑勇 卢伟刚 颜建勇
联络员:倪 淼
各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要在本部门支持下,由各党支部委员会具体实施。
三、换届选举工作基本步骤
1.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党员大会。讨论并作出换届改选的决议,就党支部大会召开时间、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及选举办法等形成书面报告报机关党委。
2.总结本届支委会工作。经机关党委同意后,党支部对任期内的工作进行回顾总结。
3.推荐候选人。党支部明确候选人条件,在党员充分酝酿讨论的基础上,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并将候选人名单报机关党委。
4.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党支部书记报告任期内工作;选举产生新的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工作要严格按照党内选举办法和程序进行,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
5.选举党支部书记。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产生后,应及时召开支委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
6.党支部将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及分工情况报机关党委审批。由机关党委报校党委组织部备案。
四、时间安排
各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要在6月下旬前完成,并将换届选举结果报机关党委。
五、具体要求
1.党员在7人以上的支部,委员会一般设3名委员,其中书记1名;党员人数在7人以下的支部,一般只设1名书记,确因工作需要可增设1名副书记。
2.党支部委员会可设组织、宣传、纪检、统战、青年等委员,委员人数少的可兼任。
3.按照上级党组织的要求,党支部书记一般由所在部门中层领导干部中的党员担任。
机关党委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此次换届选举工作,认真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精心组织实施,要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民主权利,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选举办法和政策要求,坚持公开公正、规范操作,确保换届选举工作稳妥有序进行。
中共浙江财经大学机关委员会
2020年5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