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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关于召开2020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1-19 点击: 来源:

机关各党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升党支部组织力,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根据学校通知,现就召开2020年度机关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通知如下:

一、相关工作要求

详见学校关于召开2020年度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

二、材料报送要求

请各党支部于315日前将《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附件1)、《党员民主测评表》(附件2)、《党支部班子民主测评表》(附件3)、《民主评议党员情况汇总表》(附件4)上报机关党委,并将附件4电子版发至邮箱jgdw@zufe.edu.cn

1.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附件1)由党员各自填写并签名确认,由支部核定等次,支部书记签字确认。

2.党员民主测评表(附件2)由每位党员对支部所有党员(包括自己)进行测评,党员姓名一列为支部全体党员。

3.党支部班子民主测评表(附件3)由党支部除书记、副书记、委员之外的其他党员对班子(一般由书记、副书记、委员构成)进行测评。

4.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汇总表(附件4)需分别明确填写参评正式党员、预备党员和未参评(正式)党员数。评议结果一栏只填写正式党员结果。预备党员参评结果(不定等次)体现在汇总表中。

5.预备党员可以参加评议,可以进行自评,支部评定等次统一为“不定等次”。预备党员不参加党员民主测评和党支部班子民主测评(无需填写附件23)。

6.评定为“优秀”的党员比例一般不超过支部正式党员数量的三分之一(包含三分之一,计算基数含未参评党员)。

联系人:倪淼、张小燕 联系电话:87557075


附件:

      1.民主评议党员登记表

2.党员民主测评表

3.党支部班子民主测评表

4.民主评议党员结果汇总表



                                    中共浙江财经大学机关委员会

              202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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