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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关党委工作职责
发布日期:2024-03-20 点击: 来源: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组织和校党委的决议。根据校党委的部署,结合机关的实际,制定机关党委工作的年度和学期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加强机关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具体指导党支部的工作。

(一)根据学校党委统一要求和机关工作的实际,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章,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党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二)健全党内生活制度,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切实加强对党员的管理和监督,使党员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三)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有关规定,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考察,有重点地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四)抓好党支部建设,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

(五)教育党员继承和发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传统,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和思想修养,搞好党员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

(六)做好纪律检查工作,加强党风和廉政建设。

(七)加强机关党委委员会的自身建设,不断增强凝聚力和战斗力,切实发挥好政治核心作用。

三、配合行政领导及有关部门做好机关工作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四、关心、指导机关工、青、妇等群众组织的工作,注意发挥他们的作用。了解和关心教职工生活、工作和学习情况,向有关部门反映他们的要求。

五、协助学校党委组织部门做好机关干部的选拔、培养、考核工作。

六、参与机关有关问题的调查研究,动员、督促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认真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七、完成学校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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